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3-04-07
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工作1、拟申报认定的企业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企业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法》(附件4)进行自评,同时按照《认定评审情况报送要求》(附件5)进行填报,2、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www.datacidd.cn),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认定评审情况报送要求》(电子版),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请本地区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的准备和填报工作,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www.datacidd.cn)填报提交评价数据电子文件(无需提供纸质评价材料),发生更名或重组的企业需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创新处,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3.《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法5.认定评审情况报送要求6.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湖滨北路61号东楼809室,联系电话:0592-2896770)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5日。

更多精选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00:00:00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2023-04-07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