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3〕5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2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主要支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稀土开采和冶炼生产总量控制计划且落实稀土原料来源的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原料来源合法合规的稀土金属、稀土合金、稀土功能材料,以及使用稀土功能材料直接生产的稀土下游应用器件产品(如:稀土永磁电机)等,奖励范围不含使用采购稀土功能材料的器件产品来生产的机械装备应用产品(如:机床、汽车等),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要求详见《奖励办法》(可在福建省工信厅门户网站http://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二、申报要求及时间申报企业要认真填报《2022年度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以及其他有助于参评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平整),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提交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逾期不再收件,附件:1.2022年度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办法》(闽工信法规〔2021〕118号)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