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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 2023-04-07
(二)创新券的接收载体是已经纳入“浙江科技大脑”的各级各类创新载体,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为义乌市级创新载体后纳入,(三)业务主管部门常年性开展义乌市级创新载体的认定工作,(四)创新券可用于科技企业购买测试分析、技术查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标准制定、认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保费补偿等服务,每家企业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主导制定义乌市级地方标准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项,科技企业向创新载体购买与支付技术服务时,申请兑付时应在线完整提交以下材料:1.《义乌市创新券兑付申请表》(见附件2),对检验检测、测试分析业务中使用创新券的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审计,创新载体申请兑付创新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部分兑付的,永久取消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使用、接收义乌市创新券资格,附件:1.义乌市创新载体申请表2.义乌市创新券兑付申请表3.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合规使用创新券承诺书附件1义乌市创新载体申请表.docx附件2义乌市创新券兑付申请表.docx附件3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合规使用创新券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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