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名单已公告,对于不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复审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意事项复审的目的是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性失误进行纠正,在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1日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人填写提交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2.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立项管理”菜单下的“市基金项目管理”,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命名于2023年4月21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提示: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打印显示“未提交版本”,联系人:邢芳、李澳联系电话:010—6615577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