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农水通〔2023〕58号),强调关于“国三”农机产品的补贴资质和办理时限要求,即禁止审核通过2022年12月1日以后购买的“国三”农机产品(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对具有补贴资质的“国三”农机产品,申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截止时限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现将西安高新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29-81150263附件1: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附件2:高新区“国三”机具排查表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4月6日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pdf高新区“国三”机具排查表.xls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