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机构:为做好东莞市2023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建设工作,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东莞市2023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咨询支撑机构,二、项目内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1〕10号)《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东府办〔2021〕60号)和《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等要求,结合东莞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的实际,协助开展产业链建设工作,开展编制产业链调研报告、行动方案等,三、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四、报名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熟悉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管理政策要求,掌握我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的最新发展动态,与我市智能机器人相关企业有较深入合作,(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送达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报名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