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阳江市内注册登记,(三)工程中心应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基础,(五)工程中心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二、分类条件(一)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公益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能保证落实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三、认定材料(一)填写《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必须有申报单位的签署意见和公章,(六)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七)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未在阳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原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有关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纸质材料报送,五、申报时间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第二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