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要求,现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宜如下:一、2023年度新认定工作(一)基本要求1、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2、申请企业不属于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无涉黑涉恶行为和未发生生产责任安全事故,3、本通知申报对象不包含建筑施工企业,(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于2023年5月26日前提交市工信局创新处,二、2022年度运行跟踪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邮箱,对企业存在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认定或补助资金行为的,撤销认定结果并收回所授牌匾,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联系人及电话:卢俊文2896770邮箱:xmgxjcxc@xm.gov.cn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3.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