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县委办〔2022〕5号)、《<象山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内容》(象亩均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县亩均办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及拥有或实际使用工业用地的规下工业企业或非工业主体所在地块开展“宗地法”评价,现将2022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于4月11日前反馈至县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不再接受任何修改,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电请署名,并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联系人: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宋浩羽钱鑫杰电话:89387988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1号楼1305室邮编:315700附件:1.2022年度象山县规上企业评价分档结果.xlsx2.2022年度象山县规下企业评价分档结果.xlsx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