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要求,经各县级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核等程序,现将苏州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65233149附件:苏州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