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决定启动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一)报名范围报名参加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人员应来自江苏省内大型企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AAA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二、选拔程序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具体程序如下:(一)申报申报者登录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http://jsalt.jsczt.cn/),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四、培养方式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二)在职自学建立会计领军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五、培养管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一)建立学员档案详细记录学员参与培养的各种情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记录学员考勤情况,(三)开展学员考核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拟定学员考核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颁发《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录取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公示公告”栏目发布,附件:1.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承诺书江苏省财政厅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