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2号)和《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靖农联字〔2022〕5号)文件要求,我县安排农产品加工业项目补助资金216万元,吉林省福文人参制品有限公司实施的系列人参中药饮片深加工项目和吉林参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的食品精深加工多功能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末全面竣工并提交验收申请,靖宇县财政局和靖宇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3月8日联合验收合格,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核通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资金不超30%计算,支持吉林省福文人参制品有限公司和吉林参世家药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奖补资金分别为107.902万元、108.098万元,共计216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反应,以便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439-5105123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