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园办〔2020〕1号)、《浙江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农业“两区”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对象名单的通知》(浙农园办〔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下达“景宁600”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二期)资金计划,现将资金计划给予公示(详见附件),该项目资金计划来源于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电话:0578-5620692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9室附件:“景宁600”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二期)资金计划安排表附件:“景宁600”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二期)资金计划安排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