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次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按照车间级(数字化车间)、工厂级(智能工厂)、企业级(未来工厂)的分级建设目标,征集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梯次培育项目,数字化车间是未来工厂梯次培育体系中的车间级建设目标,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1年以后建成且持续投资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三)智能工厂建设要求及培育项目征集条件,智能工厂是未来工厂梯次培育体系中的工厂级建设目标,已建和新建项目均可申报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1年以后建成且持续投资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四)未来工厂建设要求及试点企业申报条件,选择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未来工厂作为建设目标进行申报,若有新建项目的可以申请新增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或申报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已评定为未来工厂或已入选未来工厂试点(培育)企业的不参与未来工厂试点企业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由省经信厅对填报信息进行复核,并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公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相关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