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根据《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鄞政办发〔2018〕64号)有关规定和2023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申报2023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三、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已获鄞州区政府质量奖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再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四、申报材料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组织概况和挑战(简介),参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要求提供,企业应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执行,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三)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四)(五)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五、有关要求(一)各镇、街道及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积极引导、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政府质量奖,(二)请各市场监管所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至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附件1: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docx附件2: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建筑业).docx附件3: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doc宁波市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