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和范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三、选拔程序(一)选拔推荐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开展,(二)各县(区)人社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1名,(三)市人社局对各地、各部门的推荐人选组织开展专家评议,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报送函,内容主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三)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推荐人选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推荐类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姓名、单位、推荐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附件2: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汇总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