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安市莲湖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莲人社发〔2023〕6号)文件要求,莲湖区开展区级示范基地评选工作,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场所与高质量的见习岗位,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三、具备完善的培训课程和带教老师,每个见习岗位都配备有经验的带教老师,2022年有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提供不少于30个有质量的见习岗位,接收见习人员不少于15人,按照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安市莲湖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莲人社发〔2023〕6号)工作安排,莲湖区人才中心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0日,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可向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反映,电话:029-88623173附件:莲湖区关于评选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