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河津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水平,落实防雷减灾工作雷电灾害波及面广,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雷电灾害防御措施、规范防雷工程管理职责、明确雷电灾害调查处置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健全防雷减灾安全体系(一)强化防雷减灾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河津市人民政府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要协助气象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应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防雷减灾安全责任气象部门按照职责开展雷电监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日常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做好田间地头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防雷重点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四)严格落实防雷技术服务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要报告气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