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台市首次来东就业人员交通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3〕40号)精神,经个人申请、镇区人社经办机构初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复核,共有17名人员符合首次来东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条件,现将拟享受东台市2023年首次来东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资金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监督电话:68000196、85222696,附件:东台市2023年拟享受首次来东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资金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