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1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3年一年期省级外国专家项目决定立项4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经费以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支出经费,二、各项目单位要主动适应引进外国专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支持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以备项目经费支出核销、检查等使用,三、各项目单位应及时总结外专工作成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估,全面掌握外国专家工作总体情况,对完善外国专家工作平台和优化项目计划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外国专家服务保障制度,各项目单位应着力推动项目执行,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附件:2023年一年期省级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和经费安排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3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