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公示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通知》(富财监〔2023〕3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我局派检查组自2023年4月3日开始,对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办事处等3个乡镇街道资产管理情况实施财政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示通告如下:一、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内容)检查对象: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检查范围(内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新增资产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及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行政事业性资产与国企资产混合使用情况等,将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二、检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检查纪律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要求、检查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为配合检查组工作,欢迎对检查组人员遵守工作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徐琦联系电话:63155256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2号邮编:311400财政部门(章)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