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今年高企申报工作总体安排,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二、申报批次及时间:根据《省通知》要求,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区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委托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受理),三、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省通知》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网上申报工作,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确保涉密信息安全,3.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内容见《省通知》的附件7),5.各区应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进度,各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如对市区两级申报及培训工作安排有任何问题,请与对应级别科技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6),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或我办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承诺、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违规、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各区相关部门应提醒申报企业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