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现开展本市2022年新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60号)确定的本市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1),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行为,二、材料要求拟申请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表盖章原件、扫描件及Word版,申请表盖章原件可通过快递报送,扫描件及Word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金,三、审核程序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附件:1.本市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表3.战新数据字典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3日联系人:和月磊孔元中电话:23110876邮箱:heyuelei@126.com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