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3〕5号)的要求,为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准备和提交申请报告等资料,二、申报范围(一)本次入库项目支持范围具体包括:1.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等2类项目,不得申报和不予入库资助:1.违规多头申报的,(三)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等详见附件,申报企业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二)申报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并送到企业所属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申报材料的承诺书位置加盖初步意见和公章,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和粤财扶助系统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相关申报工作(两个系统都要申报),申报粤港清洁生产项目的,申报资料经企业盖章扫描后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和粤财扶助系统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相关申报工作(两个系统都要申报),待审核后等通知上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附件:2024年度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附件:2024年度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doc附件:申请报告.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9日(联系人:樊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