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一、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1.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按程序、标准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满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需要,提供给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民营企业使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对我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五、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19.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自由贸易港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等各类能源项目,六、多源引流提供民营经济融资支持22.加大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担保贷款支持,为各类型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