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原则上推荐项目数量不限,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同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有责任督促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有效佐证材料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针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项目)4.项目实施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5.应用情况和效果佐证材料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7.其他附件材料(四)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1.《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2.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逾期不予受理,省科技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推荐项目,通过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向推荐单位及推荐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将不予受理,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提出申诉,省科技厅将对受理的推荐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五、联系方式受理咨询:0851-86987256技术支持:0851-85817379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附件1: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附件2: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pdf附件3: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附件4:贵州省科学技术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情形.doc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