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3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一、支持建立研发机构1.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以上(含)的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2.“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自主研发费用每增加500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对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4.健全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的考核体系,对其建立研发机构等创新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责任部门:市国资委)二、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以奖补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研发:5.补助: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年度自主研发费用每满2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6.奖励: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且自主研发费用增长率超过20%的,给予奖励30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7.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9.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10.对企业研发投入达500万元以上的研发项目,(责任部门:市科技局)11.鼓励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企业,对创新联合体申报科技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