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2〕99号,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同类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三)申报单位在申报及上一年度未被列入“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广东珠海)信用黑名单,二、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二)网上预审区商务局通过惠企平台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单位请随时通过惠企平台关注申报项目处理进度和审核结果,预审或复核不通过的项目可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四)项目评审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下复审,通过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当年拟扶持资金总额超出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总额时,各项目最终扶持金额按照“项目拟扶持金额×(专项资金总额/拟扶持资金总额)”的公式计算,(二)申报工作后续通知及相关补充说明将通过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发布,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3.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香洲区商务局电子商务室,联系方式:2686650)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3: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