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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 2023-03-31
研究类(卫生科研、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2.制定体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制定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附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实行分层管理、分类评价,承担各类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教学工作数量与质量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工作业绩评价内容,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和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与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考试和评审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组建相应层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价工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加强领导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和参与职称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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