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个人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2274名惠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22年第3季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2022年第3季度惠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续办).xlsx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