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保护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见附件1),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完成结项工作报告和典型案例等其他证明材料,各区知识产权局督促辖区内项目单位落实结项要求,对结项验收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二)结项材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报告需详尽说明试点项目完成情况、工作取得的进步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市级项目、单位自筹等资金使用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保护工作交流会,项目单位负责人现场交流(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联系人:单治威、曲达、张剑光联系电话:23039863邮箱:zscqbhc@tj.gov.cn附件:1.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列表2.结项验收材料示例2023年3月30日附件:附件1:2022年项目列表.et附件2:结项验收材料示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