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助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以及《宜春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在2022年(第四批)的企业名单上移除宜春市宜美纺织有限公司、江西鑫源特种纤维公司和江西洁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调整制定了《宜春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公布,请各地参照正面清单工作细则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张文勇0795-3998311附件:宜春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