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明单位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社会认可,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南通市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和主要条件是: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单位管理科学有效、单位文化特色鲜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2021~2022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根据《南通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至6月底向南通市文明办反映,地址:南通市文明办,监督电话:85098569,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