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2022年下半年厂房租金减免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对入驻中小微企业实施厂房租金减免的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二、补助时间和标准(一)计算时间本批(次)补助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减免的厂房租金,(二)补助标准对入驻中小微企业实施厂房租金减免的示范基地,已经得到2022年上半年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补助(川财建〔2022〕337号下达资金)的基地,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需是2022年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机构名称需与认定文件一致),(二)按照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川财资〔2022〕19号)要求,同一时间段已享受省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示范基地不再申报,(三)示范基地需与纳入申报的每一户企业签订租金减免确认书并签字盖章(详见附件),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于4月3日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二)申报租金减免时间需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以内且在协议租期时间范围内,(五)示范基地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入驻协议与申报主体是否一致,(六)示范基地提供的为入驻企业减免厂房租金的凭证复印件资料齐全,(七)企业2022年下半年已享受政府其它租金减免补助的不纳入申报范围,电话:83977135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天府益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