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在邕宁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补贴范围:纳入自治区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各类范围的有15大类和43小类165个品目(详见桂农厅发[2021]82号附件1),补贴种类由自治区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年度调整,三、补贴流程: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四、补贴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标准进行补贴,五、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2.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3.机具产品合格证,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5.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非牌证机具无需提供)咨询电话:0771-4713442受理单位:南宁市邕宁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办理时限:1月-12月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771-479169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41号相关文档:表格名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