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编制要求和省、市统一安排,我县组织编制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公示稿,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现按程序将《规划》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0日,为期30天,二、公示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1、电子邮箱:xbxghk@163.com2、邮寄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办公室,邮编:113200(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标注“新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3、联系电话:024-5508865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五、本次公示的版本为规划草案,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