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我委近期对重庆中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核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举报应附详细证明,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核查意见有异议,于2023年4月8日前送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0014联系电话:023-63672118附件:2023年第3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意见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