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财购〔2023〕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预算单位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3月24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以不低于15%比例填报预留份额,并合理安排全年采购任务,财政部门将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附件: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柘荣县财政局2023年3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