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3〕2号)转发给你们,本次申报项目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项目实施地在台山市境内,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申报均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各镇(街)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3〕2号)台山市科工商务局2023年3月30日(联系方式:技术改造与节能股,伍玉英,552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