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和《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2〕53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昆明市开展二手车出口候选企业公示如下:1.中油大搜车汽车服务(云南)有限公司2.中汽丹逸国际贸易(云南)有限公司3.云南浩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云南凡车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5.云南麦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7.合润科技(云南)有限公司8.云南增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9.昆明华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云南超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昆明市商务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871—63331806通信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511办公室昆明市商务局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