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会议答辩、专家评审和中心办公会议审定批准,现将2022年度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科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505万下达给你们(明细详见附件),本次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分期拨付,一期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剩余10%经费待验收后再行拨付,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资金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度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科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表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2023年3月29日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科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docx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