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企业:根据《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长沙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3〕13号)、《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外贸促进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3〕14号)(详见附件1、2)精神,现启动该两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要求请各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需与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二、送交材料地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第三办公区(原长沙高新区管委会)A栋4楼413,联系电话:0731—88995639,三、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长沙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3〕13号)2.关于做好2022年外贸促进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3〕14号)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