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其他单位申请人由所在市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人选推荐至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要科技人才计划,(1)已入选其他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2020年-2022年入选),(2)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要科技人才计划,(1)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根据需要每两年给予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项目直接遴选名额(2022年度已推荐的不能推荐),3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2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3名近十年(2013-2022年)在湘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直接遴选对象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