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促局: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237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我局开始受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以及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市局文件附件4)提供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按照《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市局文件附件2)提供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项目入库及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装订成一册,第三部分为项目入库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中的重复材料(注:材料须设置目录,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附件10可编辑电子版请于4月15日提前交至我局企业服务股,将项目入库申请材料修改完善按要求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审核部门审核,注意:网上只需提交项目入库申请材料,项目实施单位须在网上系统“发票列表”栏目上传本次申报所涉及的全部发票并填写有关发票信息(发票金额、发票号码等),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三)我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附件1: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zip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doc附件3: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证明.doc附件4:2024年省技改入库申报交流QQ群二维码.doc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3年3月29日(联系人:谭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