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44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9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44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优选方:鄂托克旗能源局(二)优选监督方:派驻工信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三)优选服务单位:第三方咨询机构(四)优选内容: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鄂托克旗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支持当前具备投运条件或已开展一定前期工作的煤炭绿色运输(陆港)、换电重卡、换电矿卡等项目建设,二、工作组织鄂托克旗能源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具体推选工作,鄂托克旗人民政府负责确认企业推选工作方案和项目推选结果,评审专家组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社会贡献等方面,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一)申报时间申报企业务必于2023年4月5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接收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能源局313室,(三)申报企业有关要求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5.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6.项目申报成功的企业应承担优选服务费用,7.取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