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23年甘泉县农业产业建设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50亩以上每亩补助1.35万元,每亩补助2万元,标准化圈舍每个补助15万元、新型拱形保温圈舍每个补助10万元(农村低收入户增加2万元),每个补助20万元,并奖励村集体经济1万元,每亩补助5万元,每个经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每个经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每个经营主体设立专柜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合作一个村给予经营主体补助1万元,4.以上补助每户总计不超过1万元,奖励村集体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