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南通、淮安等2市开展了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现将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凭借准考证或身份证向所在考点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请联系各考点报名单位获取),并交由报名单位向我公司申请复查,复查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特此通告,附件:江苏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表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