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做好2023年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通知》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均可申报,二、申报有关要求(一)申报时间及方式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1.企业应按照《通知》中“附件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以及本通知“参考模板(附件2)”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2.企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4.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于4月12日前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于4月12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四份,三、其他注意事项(一)2022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先行按照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享受相关国内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2.参考模板联系人:朝阳区发展改革委产业科车卫红65090645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