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文化企业、机构:为营造良好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我局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第十九届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2023年重大文创活动承办单位,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条第三款: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配套文化活动,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项目资助,以及第十条第五款:对在龙华区举行的文创领域国家级高端赛事、论坛及其它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重大文创活动的组织和推广等给予资助,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办单位需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符合各产业资金支持政策规定条件的龙华区文化企业或机构,(三)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申办单位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四)重大文创活动需对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六)活动举办时间需在本年度内,申办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完整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二、申报时间(一)第十九届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二)2023年重大文创活动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30日三、申报方式我局将以总额控制、择优资助的原则,请第十九届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各申报企业于4月14日前,2023年重大文创活动各申报企业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预算、安全应急预案、营业执照以及过往活动案例等盖章扫描发至lhqwcb@szlh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