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申报补贴单位吸纳就业人员人员类别补贴金额(元)备注1建宁福源立方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黄菊兰就业困难人员7789.22福建明一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张红英应届毕业生2646.96卢宗章应届毕业生2646.96陈玉玲应届毕业生1985.223福建明一天籁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黄敏琪应届毕业生2646.96朱建萍应届毕业生2327.6熊佳颖应届毕业生2646.96汇总22689.86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联系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8日。